「豬」字在《聖經》中出現了二十六次。可以有以下方面來認識豬是什麼動物。
 
第一,豬是不潔淨的食物。在舊約時期,豬是不潔淨的,因為豬是分兩蹄又不倒嚼(《利未記》十一章七節,《申命記》十四章八節)。在當時,吃豬肉和獻上豬肉是惹神發怒(《以賽亞書》六十五章四節,六十六章三節)。潔淨了自己又吃豬肉的,就被滅絕(《以賽亞書》六十六章十七節)。
 
第二,豬可以被視為下賤的。在《詩篇》八十篇,詩人問上帝為何拆毀這樹的籬笆,讓豬糟踏(十三節)。《以賽亞書》十四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神要毀滅巴比倫,「使巴比倫為箭所得」,成為荒涼的地方。《馬太福音》七章提醒我們不要論斷人,「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前」(六節)。《路加福音》十五章是一個浪子的比喻,浪子浪費錢財,去到慘的景況(十五至十六節)。《彼得後書》二章二十二節是回應二十節的內容。
 
第三,豬也可以是比喻為沒有內涵。《箴言》十一章二十二節:「婦女美貌而無見識,如同金環帶在鼻上」。
 
其他,有豬的地方就比喻為荒涼的地方(《以賽亞書》三十四章十一節,《西番亞書》二章十四節)。「治好加大拉被鬼附的人」的經文是有豬的,可能是因為這裡有豬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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