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子楊麗娟,攜家眷來港見劉德華,可惜其父跳海喪生,客(嚇)死異鄉。這件事震驚華南地區及娛樂界‧有關新聞,可參閱《大公網》的報導。
 
這件事是不是反映了國內的一些問題。無論怎樣都好,本人從報章所見,認為楊姓家人是溺愛楊麗娟的,三人上「華仔天地」見劉德華、到政府總部請願,要求約見劉德華......(雖然家人有勸阻楊麗娟)。另外,(不知道是不是國內人的問題) 將自己的問題,歸咎於他人身上。據2007年3月30日《明報》的報導,楊麗娟來港見劉德華,以致父親自殺,認為劉德華要負上責任,要求劉德華拜祭她的父親。其實,這件事,劉德華是沒有介入這件事件,只是一個家庭的悲劇。我在此十分同情劉德華。
 
追星只是我們生活中的一部份(不是每一個人都有這個部份),我們的生活還有其他部份:工作、家庭等。若果我們把某一部份放得太大,會把生活中的其他部份犧牲了,可能是生活中的重要部份。
 
劉德華雖然是香港著名的明星(演員及歌手),但是,他跟你和我一樣,都要上班,他也有事情正在忙碌中。如果凡有內地人來港都耍見他,他都要見的話,他就沒有時間去拍電影,沒有時間去錄製唱片,以及其他生活的部份。
 
 在香港,有不少歌手的粉絲,但是追得十分開心,也沒有影響到他們的學業及工作。原因在於他們把這些事情看作游泳、打波,唱 KTV 這樣的嗜好。他們留意歌手的「行踪」(非跟踪),在適當的時候見面,這樣就可以了,絕不需要傾家蕩產、家破人亡、上街請願的約見偶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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