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篇《聖經》的經文分享。
        這段經文是在新約《約翰福音》八章一至十一節的。
        行淫時被捉的女人
        於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穌卻於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穌卻往橄欖山去,清早又回到殿裏。眾百姓都到他那裏去,他就坐下,教訓他們。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裏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你看完這段經文有什麼體會?這段經文有四類不同的人物:(1) 婦人、(2) 文士及法利賽人、(3) 百姓、(4) 耶穌。你會把自己代入哪個角色中?
我常會把自己代入 (1) 及 (3) 之中, (4) 比較少,但未試過從 (2) 入手。
        我會在婦人當中看到自己的影子。我曾經犯過了錯,面對著條例要被石頭打死之時(跟現代要判監不相百仲),當聽到耶穌的一句話「我也不定你的罪」時,是諸般的恩典。而且,耶穌在世上沒有犯錯,祂大可以用石頭打死她,為什麼耶穌沒有這樣做?這就是恩典及祂的憐憫。不過,要應承耶穌一件事,「從此不要再犯罪了」,跟牧師在崇拜中要我們珍惜上帝賜給我們的恩典差不多。你有多少上帝給你的恩典?
        在這些場面,我又可能是百姓的一員,可能都附和一句「打死她」。耶穌說了一句很重要的說話「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可以用石頭打死別人的人,一定認為自己沒有錯,而且可以審判別人有沒有錯。為什麼百姓一個一個的離開?是因為百姓與婦人一樣都有了罪。曾經我與一位弟兄分享《聖經》的內容來提醒他一些事,可是他竟回覆一句「你沒資格去論斷弟兄」,而且批評有些教會的牧師「沒資格做牧師」。是,我是沒有資格去論斷弟兄,可是他有何資格嗎?他批評某牧師「沒資格做牧師」,究竟他有何資格當一位牧師嗎?他能斗膽在耶穌面前用石頭擲向那婦人嗎?
        我很少把自己代入耶穌的角色的原因是因為我是罪人,但是我們可以學耶穌那樣對人有憐憫、寬恕的心。我們犯了離天大罪,耶穌都可以寬恕我們;對著別人的「細雞野」的罪,我們何不饒恕他?耶穌曾說過「你們若不饒恕人,你們在天上的父也不饒恕你們的過犯」(可11:26) 我聽到這節經文後,我就在世上多點饒恕人,第一,使人的心好過一點,第二,免得我在大審判時,我所犯的罪不被饒恕。
         現時,我在這段經文看到的文士及法利賽人是執行職務。他們「乃試探耶穌」的。我們有否曾試探耶穌嗎?
         以上就是我在這段經文的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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