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又製作了一套新的《基本法》的宣傳片。我認為這段新的宣傳片跟舊的沒有分別,只是換了新的人宣傳舊的訊息。片中的場景是一個小學課室,一個小學生站在老師桌前對著其他同學扮老師,問同學一些《基本法》的問題,片中的場景是新的,之後同學對答的內容是舊的。片中提到《基本法》是什麼,CEPA是根據《基本法》,香港運動員可以用「中國香港」的名義參加國際性的比賽。片中所提到的內容,至香港回歸祖國以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都是這樣的製作電視的宣傳片。

 

香港現有的法律制度--普通法--是從英國統治時期時留下來的,不是由《基本法》而產生的。不過《基本法》在香港的地位是高於《香港法例》的。

香港可透過CEPA在中國發展業務,這裡(宣傳片中)沒有甚麼解釋根據《基本法》那一條而引致CEPA的產生。現在中國的強大,特區政府的訊息是因為源於《基本法》。中國不是永遠的強盛,總有一天會衰落,到了中國衰落的時候,令到香港也衰落,我們會認為是因為《基本法》嗎?

我認為特區政府用「舊橋」的原因,這些年來,都是講香港運動員可以用「中國香港」的名義參與國際性的比賽,這樣是比較容易找到根據(參《基本法》第150-151條)。

特區政府會在電視節目中講《基本法》的一些條文,每次的內容都是一樣,沒有新意。

香港的《基本法》總共有160條,及有三個附件。為什麼不提其他的條例?有一些條例是不宜在政府宣傳片中出現。

就用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做一個例子。這條法例是這樣的。

第二十三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如果政府宣傳片中宣傳這一條,會令公眾引起一些不必要的聯想:特區政府會為二十三條立法。這一把刀不知在何時斬在我們身上。

另外用附件一的第七點,

二零零七年以後各任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現時行政長官的產生,只是有少數的市民投票選出,大多數人是沒機會選出他們心目中的行政長官。如果這樣的資訊在宣傳片中提出,有可能引起市民錯覺,政府是支持市民一人一票普選行政長官。

由此可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是深思熟慮的選擇那些條例是可以用在政府宣傳片中,也可以見到這些年來,《基本法》的宣傳片都是換湯不換藥。

另外,香港至回歸以來,香港的公民教育有「洗腦教育」的成份。早年,香港宣傳叫人去熱愛及擁護《基本法》(參以下片段)。近年,在教育改革中,不斷推出新的科目,在新高中學制中,必修科「通識教育」加入了不少與內地經濟及民生、農村的議題。將來有「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加入了不少有關中國的內容。在學校的早會,要學生聽國歌及看升旗。返回家裡看電視,一聽到電視播國歌,就知道就有電視新聞播出。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府宣傳片,我認為是當市民是傻的、愚昧的,需要用宣傳片教育我們。在新界村屋僭建事件,局長已用強烈的言詞要求村民拆除村屋僭建的部份,新界村民當然不滿,局長出招,要村民作出僭建物的申報,申報了就遲些才拆,村民認為不好申報。這時政府製作了一個宣傳片,鼓勵村民申報僭建物,片中有一個老先生,拍攝村屋的僭建物,之後申報了之後就開開心心的說「申報了之後就遲些才拆」。這樣出現這宣傳片,真是當香港人是傻瓜。

有一年,我有機會到內地旅遊。在酒店房間看當地的電視,其中有一些是政府的宣傳片。中國政府是鼓勵人民過身之後把遺體火化,在我旅遊的地方,當地政府用了「土葬愚昧,火葬文明」的口號來鼓勵當地居民用火葬來處理先人的遺體。不知道香港未來拍的政府宣傳片都好像是「土葬愚昧,火葬文明」的宣傳手法來為香港人洗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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