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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中華基督教會長老堂的一次主日崇拜中,講員以《狗年講狗》為題,在《聖經》上找出有關狗的經文,在信仰上互相提醒。於是我就有從《聖經》中找出有關其他生肖的經文,都十分有趣。這裡不是導人迷信,而是對《聖經》更認真、重視。不妨看看在《聖經》中找到那些經文吧。
 
在《聖經》中,找到較少出處的有:「猴」(2筆),「兔」(2筆),「虎」(5筆),「鼠」(7筆),「雞」(15筆),「豬」(26筆)。比較多出處的有:「蛇」(63筆),「狗」(74筆),「龍」(141筆),「牛」(456筆),「馬」(576筆),「羊」(753筆)。「馬」和「龍」比較多的原因可能是有「押沙龍」(96筆),「耶和華沙龍」(1筆),「沙龍」(27筆),「馬利亞」和「撒馬利亞」(共181筆),「馬大」(14筆)等人物、地方等增加了該字的出處。首先,我們看一看「猴」、「兔」、「虎」、「鼠」的經文。
 
關於「猴」的經文共有兩節經文出現過:「因為王有他施船隻與希蘭的船隻一同航海,三年一次,裝載金銀、象牙、猿、孔雀回來。」(《列王紀上》10章22節) 和 「因為王的船隻與希蘭的僕人一同往他施去;他施船隻三年一次裝載金、銀、象牙、猿、孔雀回來。」(《歷代志下》9章21節) 這兩節經文都是一樣,都是所羅門王送禮物給示巴女王,他送的禮物中有猿猴而已。為什麼要送猿猴?可能我們要找些工具書或傳道人才找到答案。也可能由於這裡是沒多猴子出現,《聖經》才少提到猴子這樣動物,也可能是稀有,才與跟金、銀、象牙等珍貴東西為禮物。
 
關於「兔」的經文共有兩節,都是與舊約「潔」與「不潔」的觀念有關。就是《利未記》11章6節:「子─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及《申命記》14章7節:「但那些倒嚼或是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駱駝、子、沙番─因為是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這時,以色列人剛剛到了流奶與蜜之地,由於這裡有其他民族聚居這裡,和已經過了超過四百年埃及奴隸生涯,上帝就規範他們的生活,使以色到人與其他人分別為聖,其中就以分辨動物來教導以色到人有分別為聖的生活。
 
關於「虎」的經文共有五節,大多是用作量度的單位:「口」(《出埃及記》28章16節,39章9節;《撒母耳記上》17章4節;《以賽亞書》40章12節)。《利未記》11章30節提到一些不潔淨的食物,包括壁。這裡可能是沒有老虎,所以《聖經》裡是沒有「老虎」這個字。
 
關於「鼠」的經文共有七節,在三卷舊約經卷內找到。《利未記》11章29節提到不潔之物有鼬和鼫(參註)。《撒母耳記上》第六章提到以色到人會造金痔瘡像和金老像來榮耀上帝(金痔瘡都有得造?),在這一章第四、五、十一和十八節都出現老鼠這個字眼。《以賽亞書》2章20節提到,當耶和華興起之日,人會將偶像拋給田和蝙蝠,即人會拋棄偶像。《以賽亞書》66章17節提到,那些已分別為聖的人再吃豬肉、倉這些不潔之物會被滅絕。這樣看來,鼠在《聖經》中是不潔、可憎之物,跟現今世人(包括我們)喜愛老鼠的程度有天淵之別。
 
從看過關於「猴」、「兔」、「虎」和「鼠」四種動物的經文,我們可以看到這些動物都是不潔淨之物(如兔和鼠);有些是由於這個地方是沒有這些動物(如猴子,老虎),所以《聖經》之少提和沒有提到這些動物。「分別為聖」這個觀念讓我們認識到基督徒是與其他人是有分別,不好跟世俗同化。
 
註:
:音由,是黃鼠狼,英文是weasel。
:音石,是松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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