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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認識一個人(到了現在,我寧願說「不認識」比認識他較為好),他在兩三年前在網誌上計劃在他信主二十年(即2009年),請基督教機構讓他可以分享得救見證。信了主二十年,都只是分享得救見證,似乎是有一些問題的,因為信主的人,是會因為上帝的緣故,「心意更新而變化」的 (羅十二2),而且活得更豐盛 (約十10)。信了主二十年,都只是分享得救見證,是會有以下的可能性。
- 生命沒有更新、沒有成長。信了主二十年的人都只是分享得救見證(都已經是二十年前的事),可能因為他在信主的二十年裏生命沒有更新、沒有成長,二十年都沒有好的轉變,都仍是一個吃奶的嬰兒,所以在分享時都只是分享得救見證。
- 生活不見得光。有可能他在二十年裏做了一些事情是不見得光的,不敢在其他人面前分享這些不見得光的事。例如,上帝要求我們不作的或祂所討厭的事而經常去做,而且不理上帝透過聖經及其他人的勸告;又或者是會因說了出來有人會反駁他或有很多人會因他所說的而不信耶穌。
- 生活得更加差。有可能他的生命活得比沒有信主的人的生命差。例如,一個信主的人會可以幾年都沒找工作嗎?沒有信主的人都會維持長時間有工作,如果他跟其他人分享信主之後會找不到工作,這會否有人信?一個真正信主的人,在失業的時間裏,是會努力的找工,裝備自己,也會信靠主耶穌,而且會珍惜辛苦得來的工作 (「莫負人家信任深」《普天頌讚》565首 《青年向上歌》),因為這工作是上帝所賜的,而不是埋怨其他人不給機會他。
分享得救見證是在基督徒生活中一個重要的事,是可以讓分享的人思考為什麼要信耶穌。分享二十年之前的得救見證不是一個問題,問題是現在怎樣?如果在得救見證之外,可以分享到在信主的二十年裏與主同行的經歷(即生命分享或見證),讓人從你身上看到上帝的特質,讓上帝怎樣改變及更新分享的人的生命,這樣感染力會大一些。可以做到這些,都要在平日的靈修、祈禱多下工夫,而且在日常生活中多遵行從上帝來的教導,對一些事情有判斷的能力 (discrimination),判斷甚麼是上帝喜愛的,甚麼是上帝討厭的,放棄做上帝討厭的事情,多做上帝喜愛的事情,以主居首位。這樣,生命就可以因上帝的緣故得著更新及變化,這樣就有新的與主同行的經驗。
就在這裡彼此勵勉。亞利路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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