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將會推行無煙工作間,工作間除了商業大廈內的辦公室外,酒樓、食肆、娛樂場所都是包括在工作間內,因為這些地方都有人被聘用來扣招待我們,酒樓、食肆和娛樂場所都是他們的工作間。這時,從事飲食娛樂的人士就發生一連串的抗議運動,包括集體報名再培訓課程、集體在街上吸煙,有代表業界人士在議會中表達他們的訴求。

我本人是傾向支持政府的做法。政府是有責任保障市民的健康的。擴展禁煙區是有很多好處。第一,市民比較喜歡在無煙的食肆光顧,這些地方如全面禁煙,會吸引多一些市民光顧。第二,酒樓食肆,娛樂場所的員工可以在較健康的環境工作,會少請病假,僱主也較少遇到因吸煙而引致的保險賠償。

大多從事飲食業和娛樂場所的人士都是吸煙者,他們所重視的是眼前的和以自己的利益優先的。他們看到一旦法例生效之後會有很多食肆吸引不到吸煙者而結業。另外,分時段禁煙是可以在一個限定的時間內讓煙民在場所內吸煙,忽略了政府立法的原意。還有,他們認為他們有吸煙的權利,可以忽略了其他人不吸二手煙的權利,而且沒有考慮到他們的健康,也要非吸煙者遷就一下。總結來說,他們是未有煙德。

我曾一間機構工作時,遇到一個吸煙的同事。他知道在這建築物內是不可以吸煙,也知道有一些人是不喜歡別人吸煙,所以如他要吸煙時,就會走到天台吸煙。這樣,他就是有這種煙德。

吸煙人士是有吸煙的權利,非吸煙人士也有不吸二手煙的權利,只要兩者是沒有侵犯另一方的權利,兩者是可以共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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