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頭條日報》曾刊過一段笑話。
懶王
排骨出名懶,甚麼事都不做,結果坐食山崩,逼於無奈,往勞工處要求一份唔使做的工作。
勞工處主任大力:「呢份晒你,殮房睇住死屍,好輕鬆無咩好做!」
排骨聽了很高興,就接受了工作!
隔天排骨回勞工處,非常勞氣的對大力說:「份工太辛苦啦!我唔做啦!」
大力:「點解會辛苦呢?」
排骨:「邊有理由,佢個個全部有得,係我一個無得,仲要成日坐好辛苦呀!」
大力:「!@#$%$#@!?」
(2008年12月19日《頭條日報》)
可是,在現實中,香港衛生署最近刊登招聘廣告,以公務員合約,聘請殮房服務員 (Mortuary Attendant)。
據「政府職位空缺系統」,殮房服務員的工資為總薪級表第8點(每月港幣13,985元)至總薪級表第10點(每月港幣15,785元)。申請人必須 - (a) 能提起及搬運包括屍體之重物; (b) 能操流利廣東話,閱讀及書寫簡單中文; (c) 能操簡單英語,閱讀及書寫簡單英文; (d) 有能力勝任殮房工作; (e) 通過行業測試及技能測試;及 (f) 最好具備兩年在醫院╱政府診所(包括各醫護機構)工作的經驗。 主要職責包括 - (a) 接收交往殮房的屍體; (b) 搬運及貯存殮房內的屍體,並安排死者家屬辨認、申領及移離屍體; (c) 協助法醫科醫生解剖屍體時的有關工作; (d) 負責剖驗屍體前的預備工作及事後清潔;及 (e) 負責殮房的一切清潔工作。(備註:(1)須穿著制服,在正常辦公時間以外工作及通宵輪班工作、於颱風、騒動及其他緊急事故期間侯命及執行職務。(2)按需要派駐到部門內各殮房執勤。)
由於這份工作不需要什麼學歷,是一份比較需要體力勞動及在惡劣天氣情況下執勤,加上工資不差及是公務員,所以會吸引很多人應徵。雖然殮房服務員只有三個增薪點,但是這個職位是可以晉升為「殮房技術員」(總薪級表第11點至15點),及殮房主任 (總薪級表第7點至21點)。
據《蘋果日報》報導,衛生署曾在2007年聘請12位殮房服務員,當時有1,207人申請。在2009年,有兩個空缺要填補,截止申請日期為2009年8月4日。我猜在經濟低迷、失業率高企的時間,申請殮房服務員的申請人數都不會比2007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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